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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成立于1997年6月,是直属吉林省司法厅的一家省内规模较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全所现有员工21人,合伙人4人,专兼职聘用律师12人。合伙人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待遇的教授1人、博士1人、博士研究生2人;聘用律师中博士2人,硕士3人、法学教授3人,余均具有法律及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此外,还有2名律师具有在国外律师楼进修实践的经历。已形成一支学历高、专业性强、业务门类齐全、经验丰富的老中青三结合的法律服务队伍。除具有人才优势以外,硬件设施也较为完善,500多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 、丰富的图书资料、现代化的网络通讯手段、快速便捷的交通工具,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多年来,在吉林省司法厅和吉林省律师协会的领导下,本所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坚持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并举的方针,代理经济、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数千件;办理了投资、金融、涉外、企业兼并,重组、公司注册等非诉讼法律事务400余件。曾为近百家企业、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5亿元。近年来涉外业务快速增长,先后成功地完成了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2.4亿国债项目,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与古巴生物技术合作项目、长春皓月集团与西班牙菲伯萨合资合作项目,长春安达轻轨项目、一汽富奥零部件与美国江森自控合资项目及长白山水电站融资等项目的诉讼与非诉讼代理。在代理非诉讼业务中,本所律师参加了从项目策划、论证、谈判、起草合同到签约的全过程,表现出较强的策划、谈判与协调能力,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合作双方的赞许。
本所以诚为本、信誉至上,充分发挥团队服务精神,坚持为客户提供高水平、高效率的专业法律服务,尽职尽责地维护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1999年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2001年被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吉林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的称号:有2名律师被评为“人民满意律师”;2002年6月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律师实习基地资格”;2002年11月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2002年12月又被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评为“2002年度省直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2003年2月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管理工程活动先进单位”;2003年2月被吉林省律师协会评为“2002年优秀团体”,有2名律师被评为“省直律师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将立足吉林、面向世界,竭诚为国内外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满意服务。
相信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是您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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